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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你需要知道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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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这些你需要知道

改革后医疗行为将更规范,患者医疗费用会有一些下降。

7月15日,广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本轮启动改革的地区,包括广州、佛山和粤东西北地区共14个地市,改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参加属地改革。

清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城区人民医院及清新区人民医院7家城市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

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市民将从改革中获得怎样的益处?对此,清远市卫计局作了相关回应。

核心??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有市民表示,此前清远全市各县市已经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什么现在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清远市卫计局表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实现卫生与健康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同时,通过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社会办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让群众获得更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改革,最终达到“群众得实惠、医生受鼓舞、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改革目标。

早在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五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改革是其中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要求,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7月15日正式启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体涉及哪些医院?对此,清远市卫计局表示,清远市7家城市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城区人民医院及清新区人民医院。

路径??

八项重点改革任务

从医院层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路径是什么?清远市卫计局表示,根据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八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二是推行管理体制改革;三是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五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六是深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七是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八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清远市卫计局表示,第一,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第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第三,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第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第五,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目标??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对此,清远市卫计局表示,改革补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清远市卫计局介绍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在保证城市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一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二是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并入床位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CT、磁共振)检查和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提高诊查费类、护理费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手术及麻醉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是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评估,动态进行调整。

四是医保政策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方案同步实施,调整完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价格提升部分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

获益??

改革后医疗行为将更规范

有市民表示,既然是减轻病人负担为什么还要提高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清远市卫计局介绍说,提高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既是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后的合理补偿,也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体现,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引导病人合理就诊的需要。

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生会不会多开检查单和治疗单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呢?

清远市卫计局认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医改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重点加强对药占比、每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控制情况;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行为,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处方点评等措施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科学诊疗。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价格改革后,百姓的负担是否会明显降低?清远市卫计局表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会有一些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多,从长远来看,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将有效遏制医院、医生的逐利行为。破除“以药补医”后,医务人员通过改善服务行为,其医疗行为将更为规范,可从根本上控制“大处方”以及滥用抗生素行为,让患者少付药钱少吃药就能看好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话你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3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问:什么是服务均等化?是平均化吗?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可以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问:谁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问:谁能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问: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吗?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问:国家对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是多少?

答:2011年,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25元,全国经费补助总额达到325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2009年的15元提高了10元,主要用于扩大服务覆盖人群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今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及其项目内容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

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文/图(除署名外):王莉 覃卫萱